范冰冰偷税漏税2亿多被罚款超8亿,为什么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10月3日新华社报道,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案件事实已经查清。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3日午时,范冰冰在个人微博发表致歉信,表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内疚,诚恳道歉。 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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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范冰冰就逃税漏税的事件,向大家诚恳道歉。
范冰冰首先承认了自己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利用电影《大轰炸》和其他影片的拆分合同进行逃税。
其次范冰冰表示完全接受税务机关做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
(题目描述的不太正确,范冰冰是逃税2亿多,补齐税额,还有罚款,加起来是8亿多。而不是单单罚款8亿。)
最后,范冰冰诚恳道歉。
范冰冰之所以免于刑事处罚,是因为范冰冰受到的是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并没有构成犯罪。
我国法律,逃税数额巨大,是要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罚金。但是这一条法律下,还有一条规定,经税务机关下达的行政通知,补齐税款,交齐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不予追究刑事处罚。
也就是,范冰冰态度诚恳,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这8亿多的罚金,对普通人来说,是天价,但对于明星,尤其是范冰冰来说,是天价吗?这一点值得我们深思。
同时,这8亿多的罚金,也告诫了娱乐圈,告诫了那些“为富不仁”的人群,逃税漏税是行不通的。
在杀鸡儆猴的同时,也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和严正。不会因为你是明星还是谁,就可以免于法律的约束。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