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近期很多明星都纷纷注销自己名下的影视文化公司?
自从崔永元微博长文举报娱乐圈各种逃税,违法合同,阴阳合同之后娱乐圈一直就不太平,最近出现的大规模注销影视文化公司的情况?是怕被查吗?
很好理解,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就是避免“惹火烧身”,而他们当初之所以成立公司,就是为了避税!
利用公司避税
这个目的很好理解,娱乐圈中,能赚到钱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些污点,即使没被公之于世,也不见得有多“干净”,就像近日据港媒消息称:内地很多明星近期都注销了自己名下的公司;
甚至还曝出了部分注销公司的明星和公司名称:
大家从注销的公司中应该发现了一个问题,大部分公司的前缀是“霍尔果斯”,霍尔果斯其实是新疆的一个地名,根据《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这期间,在霍尔果斯特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在霍尔果斯的公司交的税比正常要交的税,至少要少50%左右,这也是他们当初选择在霍尔果斯注册公司的原因!
工作室也可以避税
开始,他们以演员的名义注册公司,注册个人工作室的目的就是避税!
据之前的一组数据显示,如果明星的片酬为100万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税:减除费用200000.00 元,应纳税所得额800000.00 元,适用税率40 %,速算扣除数7000 元,迪丽热巴到手687000元。
而如果是用工作室的名义缴税:目前全国各地的影视企业园区对个人独资企业有较多的税收、财政优惠政策,且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人就企业所得直接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室的个人所得税还有不同程度的优惠,比如有的可以核定征收税率(税率0.5-3.5%),那么实际到手就是996500元。
但是随着“阴阳合同”的曝光,官方已经提高了工作室、公司的实际缴税比例,所以他留着公司不但不能省多少钱,反而要面临“风险”,所以,他们注销公司也应了那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