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未成年强奸“冰释前嫌”案嫌疑人被公诉,他会被判刑吗?
备受关注的未成年人强奸“冰释前嫌”一案今天有了最新进展。10月9日,南都记者从河南检察获悉,今天鲁山县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赵某强奸一案向鲁山县法院提起公诉。该嫌疑人会获罪吗?
首先可以肯定的回答,只要侦查机关查证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明被告人构成了强奸罪,法院会对其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七十二条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十七条第三款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也是酌定从轻情节。
综上所述,法院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是否悔罪,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综合考虑,依法作出判决。
根据目前媒体发布的一些情况来看,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