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暂定5000元维持不变,你怎么看?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7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次审议。二审稿中的一个新变化是,赡养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关于个税起征点,二审稿中未对起征点进行修改,维持了一审稿中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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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依然保持5000元的建议未变,让一些人很失望,因为很多人的心理预期在8000-10000元左右。虽然距离3000元起征时间不过才五年的时间,看起来好像时间似乎不是很长,但实际上这五年的物价上涨远非这2000元的空间能够解释的。
好在这次的个税起征综合了其它的因素在里边,比如考虑到了孩子的教育支出,大病医疗,住房贷款,租金等多种因素,而且还非常人性化的考虑到了赡养老人的支出,所以实际纳税的数额总的算下来可能还要高很多。
我一直认为个税的起征点应该因地置宜,不能搞一刀切,比如经济欠发达地区,不要和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大城市一个基数,毕竟收入比差距过于悬殊,对一线大城市的人来讲,1万的月薪都算穷人了,但对经济落后来讲却是绝对的白领阶层,所以说全国一盘棋的话,对经济落后地区的人群是一种不公。其实这些年很多委员和代表也一直在呼吁这个问题,依据地区经济条件区别对待,不知在未来立法标准出台时会不会考虑到这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