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醉酒的妇女发生性关系,如何认定强奸罪?
不报警就不算吗?
与一个醉酒的妇女发生性关系,要如何认定强奸罪呢?
说到这里,要与女同胞们闲扯几句心里话,千万要洁身自爱,在家以好,出门以罢!尽量不要沉迷于酒色,一伤身体,二防安全,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一定对对你笑,敬奉你的异性就是好人,说不定早就心里有鬼了,法律也不知道你何时会受伤害!所以说,只有自我提高防范意识,才能硧保万无一失,
与醉洒女性发生性关系,如何认定和鉴别强奸罪!首先浅谈一下性的美妙与安全感,性的范围是建立在恋人,情侣,夫妻之间,而且是两心相悦,心融一体,相互需求,并且是互尊互爱,才能达到有完美的性!否则不叫性,叫占有,总而言之,只有经过双方同意和满意的性才是安全的性!
这于和一个解酒妇女有性行为,能不能定强奸罪!主要看女方的态度,为什么这样说呢?这里有两层意思。
一,女方醉酒时,处于昏沉,无防范意识,处于被动,未经同意,所发生的性关系,不用置疑,应视为强奸罪。
二,女方借酒装醉,想和男方发生性关系,但处于各种原因,不愿表白,当她醒来时,已知男方与她发生了关系,在她半推半认可的前提下,只要双方有着或达到满意的共识,只要女方不追究,不起诉,就不存在强奸罪的认定!
最后奉歉诸君,凡事莫施暴,害人害己,人间美好一念之差,凡事以和为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