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月,10月1日起施行,你怎么看?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月31日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新法,个税起征点由现行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自10月1日施行。你怎么看?
个税起征点再一次上调,并上调到5000元,满足了管理层要求,但没达到民众需求。民众对个税起征点的希望是,能够再多上调一些,比如6000元、8000元,甚至10000元等。不过,在个税起征点问题上,管理层与民众之间,一直是存在认知度差异的,也是一直没有统一过。管理层考虑的是利益平衡,民众考虑的是利益负担,管理层担心起征点过高会影响税收收入、会成为“富人税”、会弱化民众的纳税意识。民众则始终觉得让工薪阶层成为个税主体,无法起到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的作用。
由于此次个税法修订,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几项专项附加扣除,因此,对起征点的关注度也会有所降低,对是否把起征点放到更高,可能不会象前几次那么引起更大的争论。毕竟,一些项目的扣除,可能比直民征点更为重要,更能体现公平。所以,对起征点问题,还是理性理智地看比较好,多看政策的进步,而不要过于苛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