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刘强东被指在美性侵女大学生,这件事多大可能性是真的?如果属实刘强东可能受到什么惩罚?

京东新闻发言人刚刚表示,今日,我们关注到了微博上有一些用户在散布关于刘强东先生的一些不实传言。特此声明如下:刘强东先生在美国商务活动期间,遭遇到了失实指控,经过当地警方调查,未发现有任何不当行为,他将按照原计划继续其行程。我们将针对不实报道或造谣行为釆取必要的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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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还是愿意相信刘强东的人品,一路走来,正能量满满。再说了,奶茶妹妹要容貌有容貌,要气质有气质,关键还是名校大学生。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很难相信时至今日名利双收,事业前景大好的刘强东会跑到美国干什么龌龊事情。


不过,这次事件京东的反应有些不给力。

1,承认了遭遇不实指控。那就说明有指控这件事,具体内容是什么却不得而知。放在男女关系这种事情上,真的容易让人联想。


2,经过警方调查未发现有任何不当行为。显然已经有人报警了,那么证明是有事情发生了,但具体是什么情况又有了令人遐想的空间。(即便没有犯罪,那么是否有某些交易呢?)

3,刘强东按照原计划继续其行程。只能说明没有受到影响,却不能否定没有事情发生。(不懂美国法律,也不知道如果谁靠这个蹭热点,会付出怎样的代价。如果代价不高,还真有可能是有人故意坑刘强东。)

事情的真相如何,还需要等等看,不过看样子应该不会有更多的爆料出来了。(其实刘强东本人出来发声应该会很好使)

最后,人红是非多,希望刘强东依然保持出污泥而不染的品格。

看到这个消息,我也是非常震惊的,首先下意识的念头就是为奶茶妹妹心疼了好几秒,不知道各位看官看到消息时第一个想到的是什么?欢迎留言讨论。

这个事情是今天下午开始陆续在各大网站开始传播的,堪称是metoo运动的巅峰之作啊。

事情原委:大概是一个叫做刘强东的男子赴美参加商务活动,在明尼苏达州同一女生发生了关系,然后被告涉嫌性侵,于昨天深夜保释。


对于是否是刘强东本人,爆料人也没有完全确定,但是从流露出的消息以及刘强东最近的行程来看,极有可能是其本人。

据凤凰网报道:刘强东是清华经管-明尼苏达卡尔森项目总裁班的副班长,今天凌晨他在明州结业式活动上图片还被同班同学发到朋友圈里。可以看出,刘强东确实是在美国明尼苏达。

王思聪也参加了爆料行列,他在微博上“预定了一个大瓜”,引来吃瓜群众纷纷转载,大有落井下石之嫌,真是唯恐天下不乱啊。


就目前报道的事情而言,刘强东是否性侵依然存疑,至少京东官方发布的消息是否定的。

京东官方申明,这些传言不实,在警方调查后没发现有不当行为。


但是,值得注意的事,即使是京东官方的发言,也没有否认刘强东与女大学生发生性关系的事实,至于这起性行为到底是性侵还是该女生自愿?这名叫做刘强东的男子是涉嫌犯罪还是被人设计陷害只有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和公布结果

吃瓜群众不要着急,好戏才刚刚开始,这几天的瓜确实又大又甜!搬好板凳,慢慢吃吧。

在事实真相尚不明朗或者信息源不够充分的时候,我等吃瓜群众很难径直判断事实真相可能是怎样的,此时表态是不审慎也是不合适的。

但是,有一点可以陈述,那就是京东的公关对策,在技术上是错误的——此处不涉及价值判断。

京东官方微博“京东发言人”声明:

今日,我们关注到了微博上有一些用户在散布关于刘强东先生的一些不实传言。特此声明如下:
刘强东先生在美国商务活动期间,遭遇到了失实指控,经过当地警方调查,未发现有任何不当行为,他将按照原计划继续其行程。我们将针对不实报道或造谣行为釆取必要的法律行动。


第一、“失实指控”4个字翻译成网络大众理解的语言就是“这是实锤”,本身因为刘强东先生在百度百科的生日是1974年2月14日和明尼苏达州官方系统信息显示的1973年3月10日不同,很多网友认为这可能只是一个同名同姓者,但声明一出,反而证明了事实基础或者至少是事实线索本身的存在,而是不是“失实”、是不是“未发现有任何不当行为”,在法律程序没有尘埃落定的时候,京东的判断和陈述本来就没有任何价值。

第二、这个声明实际上提供了一个吃瓜群众发声的平台,点赞最高排名第一的评论是对刘强东先生不太友好的内容,虽然京东发言人稍后就设置了不能回复评论,但评论区一片车祸现场惨不忍睹,有点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的既视感。

第三、有关案件的官方信息在美国的官方系统中能够显示,虽然信息比较简单也谈不上全面,但是released pending complaint肯定不是意味本案已经走完法律程序万事大吉——在下没有美国的法律资质,具体不便分析,各位可以自己微机或骨骼什么的——此时京东仓促表态,窃以为并不合适。

总之,在目前的状态,京东以官方立场发布这样的声明效果适得其反,负薪救火,恐怕是会事与愿违的。


最后,刘强东先生公开的生日是1974年2月14日,生逢圣瓦伦丁节,那本是极浪漫的,但京东IPO招股说明书中和刘强东先生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官方网站上公示的个人简历中是1973年3月,明尼苏达州官方信息也侧面印证他的旅行证件上的生日也与之相符。

无论因为何种原因,并且这也只是小节,但公众人物的一些个人信息云山雾罩,也不是一件好事。

不管怎样,这次以后,记住刘强东先生生日的网友要比记住马化腾先生生日的网友多了,如果太平无事,以后可以把这个日子设定为和618一样的促销节日,非常亲民非常耐斯。

刘强东在美性侵女大学生这事,不管你信不信,我是不信的。

第一,东哥没有时间。东哥去明州公干,日程排得满满,身边定有随从,所谓性侵,至少需要单独的时间和空间吧?东哥和这女大学生何时相识?怎样相识?相识之后如何可以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密切接触?东哥的商务项目,与在校女大学生之间,应该关系不大。

第二,东哥没有必要。东哥美妻在怀,身边美女如云。以东哥的魅力财值,需要去实施民“性侵”吗?说不好听的,他需要防被XX,被设计才有可能。

第三,性侵他人后接着就被保释,说明在发布消息时东哥是有人身自由的。有可能是东哥与哪一方发生了某种误会,进去陈述了一下,说清楚了,就放了也不一定。

第四,京东官方发布声明称遭遇不实指控,我基本相信这个声明的真实性,第一因为官方知道事情的内幕,他们要对自己的声明负责;第二,如果事后经查东哥被指控的是实锤,那么京东官方的这则声明,也会打他们自己的脸,京东这么大的脸面,不会不要。如果东哥被指控属实,他们会换一种措词出来声明,不应该直接否认。

综上,东哥还是那个有责任有担当的企业家。希望这是一场误会,甚至是诬陷。

像东哥这种知名度的企业家,如果在美国真的被人抓住了性侵的实锤,那绝对不用羞答答的爆一个释放(RELEASE)截图作为证据,剩下全靠微信群发酵。可以认为美帝警方没有获得实锤证据,所以我推断要么当事人已经私下和解,要么属于诬告。所以东哥不是被保释的,保释叫Release on Bail,东哥是释放Released from Custody。

美帝媒体也是这么报道的《中国亿万富翁在明尼苏达因不实性侵指控被捕》:

但是京东发言人的发文就完全属于公关失败。为什么?

第一承认遭遇了失实指控:谁是指控方?指控方指控了什么?是不是坊间流传的事?等于变相做实了某女生跟东哥存在某种关系这件事,也做实了上面这张图是真的。

第二说警方调查未发现不当行为。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行为?违背妇女意志性侵肯定属于不当行为,但如果男女你情我愿算不算美国法律上的不当行为?钱货两讫算不算美国法律上的不当行为?

第三要针对不实报道或造谣采取法律手段,真想搞东哥的人谁怕这种威胁?但为什么不对那位不实指控者发起诉讼?毕竟不实指控可是害得东哥从晚上11点半被羁押到次日16点的,还严重影响了东哥的名誉。

当然,这个要替东哥说话,在美帝现行法律体制下,就算性侵是诬告的,基本上被诬告者也只求脱罪,因为即使东哥提起反诉,最后丢人的还是东哥,女方的信息会被严格保密。

对于我们这些吃瓜群众来说,京东发言人的这则简讯,并没有拿出实锤,反而属于半推半就的声明,非但没有释疑,反而开始将信将疑。

当然聪哥毕竟跟东哥是有过口舌之争的,聪哥怼奶茶妹妹靠老公,东哥怼聪哥靠老爹;所以聪哥这次绝对属于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一份子,在此事上绝对偏离娱乐圈纪检委的主航道了:)

对于东哥来说,只要没有犯罪,对企业家来说些许桃色新闻又有什么大不了?谁的道德上完全没有缺陷?没人需要企业家是圣人,也不需要企业家当道德标兵;上一个做中国首善的陈光标又是什么结果?真的只要大节无亏,绯闻能算个P?但如果是犯罪,那事情就大了。

然而我又想起来一个事情,在东哥跟奶茶妹妹结婚之前,京东董事会决定东哥未来十年的薪资只有每年1块钱+未来2600万股的购买权;毕竟豪门夫妻与我们平民夫妻不一样,即使婚姻存续十年,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恐怕也非常有限吧。


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

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家有娇妻,坐拥大公司,犯得着去国外沾花惹草?反正我是不信的。因此第二问无从谈起。

我比较关心的是爆料失实,爆料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上一次某自媒体为了蹭马苏的热度,被马苏告上法庭,马苏胜诉,对方不但要赔钱,还要公开道歉。这一次刘强东又会怎么做呢?

这个是目前的回应来看遭遇到的是“失实指控”,所以对于这起案件究竟是恶意栽赃还是误会一场,我想不过多久就能公之于众。但是结合刘此前的社会热点事件发声来看,我相信其还不至于沦落到性侵别人的地步,一个企业家这点自制力都没有,怎么可能把京东发展成如此规模?


注意京东的声明,用词是失实指控

刘强东先生在美国商务活动期间,遭遇到了失实指控,经过当地警方调查,未发现有任何不当行为,他将按照原计划继续其行程。我们将针对不实报道或造谣行为釆取必要的法律行动。

何为失实指控?说白了就是事实并非如此。而且从逻辑上来说,我想刘本人应该还不至于跑到国外去性侵别人,单从这一点去说就不太符合常理。其次作为一个企业家,创业过程中的诱惑何其多,难不成等到快要功成名就之时,因为一个女的就前功尽弃?也不太可能。

同时该声明中仅仅说到是失实指控,但是并没有说明究竟有没有发生关系,而且即使发生关系究竟是你情我愿,还是恶意陷害?这当中的可能性只有等待事实公布之后再来讨论比较适宜。现在远在大洋彼岸的我们所有的听闻都是局限的,所以不宜盲目跟风,结合刘此前的种种社会热点事件的发声,我相信其为人,应该还不至于如此没有自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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