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拘捕照曝光,美国警方向媒体提供未定罪者被捕照片合适吗?
网传刘强东在美涉性侵女大学生被捕,京东发布声明称为“失实指控”。明尼苏达州亨内平郡警署证实,刘强东被拘捕后被保释,保释原因与被捕时间有关。该警署还提供了刘强东被拘捕时的照片。警方称,目前此案件仍在调查中,还没有人正式提起起诉。还没有定罪的情况下美国警方向媒体曝光刘强东被捕照片合适吗?感觉国内对嫌疑人都很保护,经过媒体还要打马赛克等,如果在国内美国警方的做法会被喷吗?
美国一直如此。美国听起来是一个宽松自由的国家,但实际上严刑峻法,公民是很谨慎的。尤其是移民或外籍人士。我举个例子,有次我在中西部旅行,我们带着小宝宝,小宝宝大哭,哭得实在不行了,我就想把孩子从安全座椅里拿出来喂奶,同行的华裔连连阻止,我心疼孩子,而且周围确实也没有车没有人,孩子脸都哭紫了,拿出来抱在怀里喂奶怎么了。华裔同伴坚决不允许,她说:一旦被警察抓了,孩子可能会被带走,我们都得进局子还有不良记录。——有趣的事发生了,开车的司机是我们的一个老友,一个80岁的老爷子,白人,当地居民。他说:把孩子抱出来喂奶吧,不要紧。
华裔同伴连连惊叫。老爷子不屑一顾地说:“我们那会儿,还没这个法律,都这样喂奶的,怎了!?警察来了 我和他讲,美国警察也没你们想象的那么凶狠变态不近人情啦.......”土著就是有底气好吧?
可是我们到底还是不敢啊不敢啊。
一到美国,华裔朋友尤其是女性,都会反复提醒我们做好儿童安全、儿童保护。美国在妇女儿童保护问题上,宁左勿右。在其他问题或有商榷余地,儿童问题基本上是高度危险的,邻居如果举报你虐待孩子,比如说看到你打孩子了,警察、儿童保护机构,那都是奔着去证明你有罪的角度调查的。
性侵案也是如此,性侵案是要求你必须自证清白,而不是受害人举证。
嫌犯照片曝光在美国是惯例。
没什么客气的。哪怕是轻微的触法,也会登记并曝光。大家可以透过网络搜到比尔盖茨和乔布斯年轻时触法的被拘留照片。比尔盖茨应该是违章驾驶被捕的。
很多美国名人都有触法被抓,然后标准化登记拍照的拘留照。
美国好像有电视节目还专门调侃这个事。就是把名人的入狱被捕照拿出来一个个晒,大联欢似的。
这样的曝光都还是轻微的。根据梅根法案和杰西卡法案,美国性罪犯、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性罪犯,终身要登记居住地,照片上网公示,有专门网站APP可以查你家附近有哪些恋童癖或性罪犯.......还得定期向当地警方报到,佩戴电子脚镣啥的,房屋屋顶漆成醒目的黄色,提醒大家这里住着恋童癖罪犯.....,终身不得靠近儿童有关的场所1.5英里(各州略有不同)
美国对犯罪记录登记得很严密。而且走哪都能追溯到。
所以它其实是一个外松内紧的国度,违法犯罪的代价极其严重——可能失去原有的社会阶层,甚至带有终身不良记录,从而爬不起来。
然而这对于守法公民,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