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病,丈夫收入低,家庭生活困难,能给妻子申请低保吗?
废话不说,说干货!
有观众问过:“雷记者,我夫妻双方都是呼和浩特本地户口,妻子今年66岁,身体很不好长年吃药,每年药费好几千,我已退休,月收入2000元,能不能帮我妻子办理低保?别人我也不敢信。”
首先不要听信社会“能人” “花钱办低保”的骗局!
低保是以家庭为单位,按户施保,差额救助。条件有三:当地户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民政部门规定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呼和浩特市2019年城市是720元/人月,农村是510元/人月。比如:一家三口在呼市生活,有呼市户口,只有父亲一人工作,工资1800元/月,人均就是600元,按照差额救助原则,低保获批后,低保补贴就是120x3=360元/月。
所以,1)不能单独给妻子申请低保,只有低保家庭,没有低保妻子;2)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3)家里负担重,遭遇大病或车祸等不幸…不见得就能申请低保,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大病医保等其他方式;4)家庭财产情况,包括家庭成员不能有注册公司的,不能有机动车的…5)低保户要经过入户调查、公示等环节;6)对骗保行为要严查。
建议给妻子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吧,花钱不多,报销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