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冰行动》第17集刑侦队长陈光荣中枪,警察不从血迹查DNA是不是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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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观众应该分清楚电视的视角
首先说明一点,这个中枪的观众知道是陈光荣,但是电视剧中并没有交代李飞他们就知道这个杀手就是陈光荣。所以,从这一点来看,这一处并不能算是电视剧的bug
从剧情上来看,这一处无非是一个杀手将证人给杀死了而已。没有明确的证据能说明受伤的就是陈光荣。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检查DNA也就不太现实。但是,这些血迹应该能够进入警方的DNA库,这一点是肯定的。
李飞和马雯带着湘仔走出酒吧的时候,湘仔就被射杀了。按理来说,李飞他们三个人都有可能被杀死,但死的只有湘仔。说明湘仔这个人是不能留的,而且对方也知道李飞等人的身份。不然的话,可能死的就不是湘仔了。
湘仔只知道警队中有一个陈姓大队长使他们的保护伞。而且,从湘仔的口述中我们知道他见过这个陈姓大队长。所以,湘仔不能留。陈光荣将其射杀也是情理之中。
前面也说过了,虽然地上有了血迹,但是李飞等人并不能确定杀死湘仔的就是陈光荣。
这个就得分视角来看,观众并不能用观众的视角来分析湘仔被杀的这件事。不然的话,这戏还怎么演呢?不如观众直接告诉谁是大反派就可以了,大家也省心了。
所以这个地方不能算是电视剧的bug,并且李飞在最后也说了联系当地的警方来处理这件事。那么,这个血液DNA也就可以进入警方的数据库,但是却并不能根据这个血液找到杀手就是陈光荣。
至于有的人说陈光荣受伤之后为什么还敢继续上班这件事,也没有可以怀疑的理由。
同前所述,李飞不知道杀手就是自己,另外,此时如果陈光荣不上班了,那不就更坐实了自己是反面人物了吗?
所以,陈光荣上班一方面是消除各方的怀疑,另一方面也是及时的打探警方的消息,为了以后的退路做打算。
陈光荣击杀重要证人湘仔时被李飞打伤,现场留下血迹一事被不少观众视为剧情大BUG,普遍认为主角团未想到用血迹DNA直接锁定陈光荣不符合逻辑。
但小七觉得,编剧未必如此大意,是不是BUG尚未能确认,但第一时间没有通过DNA排查陈光荣,是可以解释通的。
李维民多次下令要求保密,剧中人员其实并不知道调查小组的真实目的,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公开查陈光荣,容易打草惊蛇
很多观众忽略了一个重要外因,以李维民、左蓝为首的调查小组是打着513案件的幌子进入东山,并非以排查警方内鬼或东山贩毒势力为由。513案件结束后,调查小组未迅速撤离也是防止对方起疑,留下还是以视察为借口,真实目的严格保密。
为何要严格保密?因为怕打草惊蛇。东山层出不穷的贩毒势力明显表明他们已经腐蚀了警方内部高层成员,调查组面对的不仅是毒贩还有可能会通风报信的内鬼。所以李维民即使对马云、李飞都未透露任何信息,行事非常谨慎。
在这个敏感的时间段,想要调查刑侦处一名无任何违纪纪录的大队长,需要足够严谨的证据,并且牵一发而动全身。
如果李维民听取李飞的要求公开调查陈光荣,第一证据不足,如果陈光荣最终是清白的,调查组会严重打击当地警员的心态。同时以李维民与李飞的敏感关系,也容易引发大众不适。
第二如果最终证明陈光荣是凶手,势必引起毒贩的警惕,对方极有可能直接暂停业务直到调查组无功而返再从新出发。而且陈光荣显然不符合“300万上司”的条件,为了小虾放走大鱼,得不偿失。
当然,证据问题还是关键。
DNA排查有一定程序,想要验证DNA必先亮出证据
站在观众的角度,现场留下的DNA是给陈光荣定罪的重要证据,一经对DNA进行对比,便可直接为陈光荣定罪,但站在现实角度,执行却很困难。DNA排查要经过程序允许,并不是凭借李飞主观推测便能直接实施的。
剧情出现后小七也查询了一些案件资料,检测素材齐全的情况下,一对一排查最快三个小时便可给出,但大范围排查的时间却很漫长。白银连环杀人案凶手最后一次犯案到最终通过DNA排查线索侦破,相隔14年,可见大范围排查的困难性。
而最快捷的一对一排查,是指将现场采集的血迹与陈光荣的NDA数据直接做对比,但陈光荣并非留有案底的前科人员,DNA数据库里会有他的相关信息吗?恐怕没有。以陈光荣老刑侦的经验,想私下获取他的DNA进入对比,既困难也未必会被法律认可。
当然,如果警务系统会采集所有警员的DNA,那就另当别论。但小七通过网络搜索,未发现相关表述。
在DNA数据库里未有陈光荣数据可对比的情况下,想要通过正规手段让他配合进行检测,需要先对他立案侦查,这便涉及了一个新的问题:即使李维民不介意打草惊蛇,以李飞现有的证据,可以公开对他立案侦查吗?显然不能。
观众视角与角色视角是不一样的,李飞推测陈光荣是凶手线索薄弱
站在上帝视角的观众与站在普通玩家视角的剧中人物,对待线索的反应是不一样的。当湘仔提供“陈姓大队长”这个信息时,观众能直接与陈光荣划上等号,是基于编剧已经亮出了陈光荣是内鬼的身份。但没有上帝视角的剧中角色,需要从零开始推理。
陈光荣被李飞判定可能是湘仔口中的“陈大队长”,理由只有一个,因为东山缉毒警员中姓陈的大队长只有陈光荣,但这个线索太过薄弱。证人湘仔已死,“陈姓大队长”的口供无法受到认可, “陈姓大队长”存在的可能性更加不受认可。
李维民反驳时使用“广东有多少个陈大队”?并不是无端回怼,这些都是推理过程中必需自证的疑问。
举个例子,调查组两次询问蔡永波都是借513案件为由头进行例行询问,而非独立侦查,因为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让他们调查蔡永波。而蔡永波被李飞公开质疑以及被调查组询问过程中也多次强调要有证据,法治社会,所有怀疑都要先拿出证据。
很多观众觉得李飞不理性,总是以个人判断做事,无证据下便认定蔡永波为内鬼。但抛开上帝视角,大家对陈光荣的怀疑,也只是心证而已。
剧中已有伏笔,这个“坑”或有后续
不能对陈光荣直接进行DNA排查的原因,前面小七都分析了,以现实的角度来看是说得通的。所以,用这个细节来控诉《破冰行动》出现大BUG,客观来说并不严谨。不过,小七觉得剧情刻意提及血迹,或许还有后续。
枪击案发生后,李飞第一时间给出的判断是让当地负责人赵学超处理,这是警察的专业体现。后续李维民亦提到了为李飞的车辆做弹道对比,这代表湘仔被杀一案会进入正常的刑侦过程,调查组也在秘密调查陈光荣。
观众想到的是用血迹排查凶手,而编剧则是更严谨的从枪支来源、被害人社会关系、现场痕迹等全面进入调查。那么现场血迹后续会不会成为陈光荣定罪的重要证据?亦说不定,大家觉得“一目了然的BUG”是否真的“一目了然”,还需要时间证明。
《破冰行动》第17集陈光荣击毙湘仔,被主角李飞击中手掌现场留下血迹,第17集和第18集。只要明天的第19集和第20集,或者后续的剧情交代出这个情节。
《破冰行动》前期的剧情里,真的没有什么太大的漏洞。
《破冰行动》自从播出以来,绝对可以说是好评如潮,尤其前期剧情烧脑的情节,还有众多复杂而又有血有肉的人物角色。
我们先复述一下剧情,《破冰行动》15日晚,播出的第17集里,本剧首狼刑侦大队长陈光荣队长。
因为自己圈养的杀手常山被反杀,而当时常山放过的当地一个小混混湘仔,却意外知道陈光荣这个人的存在。
男主角李飞等人查到这个线索,前往中山找到了湘仔。当湘仔告诉了陈光荣的线索时,湘仔在车门口被得知消息,赶过来的陈光荣当场击毙灭口。
但李飞也开枪击穿了陈光荣的手掌,现场还留下了血迹。李飞等人知道杀手负伤,前去告诉了李维民局长申请调查,但李维民没有选择直接调查陈光荣。
很多观众认为这个情节,可能是比较大的漏洞。
对于《破冰行动》而言,作者建议请等待后续剧情填坑,如果它填了就不是漏洞,如果没有填就是bug,从前面剧情而言,本剧很可能会填上。
隔壁欧美奇幻史诗美剧《权游8》为何被大家骂烂得体无完肤,就是因为很多剧情和角色的转变,没有任何的铺垫,非常的生硬没有道理,关键是和前面几季的铺垫前后矛盾,完全对不上。
《破冰行动》应该是继《白夜追凶》过后,国产警匪剧当中,人物角色和故事剧情铺垫,逻辑如此完善的一部国产剧,至少目前播出的剧情来看,虽然从十集过后开始节奏明显变缓了,也有一些国产剧惯有的毛病。但在整体上,《破冰行动》在线索铺陈方面,完善逻辑方面,人物角色塑造方面,真心做得非常不错,可为国产剧的佼佼者。
有些观众觉得第17集,陈光荣队长手掌中枪,现场还留下血迹,主角团不查DNA这一点是个败笔。
这里先不讨论剧中,李飞已经明确打过电话,叫中山警察局长赵学超过来调查,有没有比对基因库这些线索。再不考虑我们观众开了上帝视角,李飞和马雯等人,根本不知道枪手就是陈光荣等等。
其实同样的剧情,《破冰行动》14日播出的第16集,同样发生过一次。
香港赵嘉良那边要查浩宇集团,有个自杀的公司财务罗佳怡一事,赵嘉良就从警方的提供的证据,拿到酒店的视频,发现了罗佳怡可能是他杀。
作者当时就觉得这是个很大的漏洞。香港警察办事效率低不提,既然酒店监控都拍到杀手的脸,连出入时间都非常吻合。
香港警察难道就没有任何的怀疑?
香港警察难道没有去调查这个杀手一下?
当时便感觉,这个细节做得太不符合逻辑了吧,肯定是个败笔。
但15日播出的第17集剧集当中,编剧又明显妥善的填上了这个坑。因为这名杀手陈大雄,此时还没有开始杀人,三年前只是一名普通人,在警察那里没有案底。警察通过现场勘察,认定罗佳怡是自杀,自然而然也没有怀疑到这个出现在电梯里的杀手陈大雄身上去。
赵嘉良后来调查浩宇集团,将浩宇集团各个人物,所有线索全部连合起来,有心去查,这才发现这个罗佳怡的案子有问题。
《破冰行动》每铺垫的一个线索,人物动机和其它方面,基本上都是填上了坑的,并没有出现太大纰漏。所以,《破冰行动》首狼陈光荣到底如何露馅,敬请期待本剧接下来的剧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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