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母女俩组织一批人贩卖婴儿到山东,双双被判死刑,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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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作孽行为,就是在作死,没有任何理由去同情这种人,买卖婴儿,丧心病狂,让人看着不寒而栗,而且是母女带头作案,对于这种人,该死,判得好,这种人伤害的是那么多的家庭,那么多的孩子被她们当成了买卖,她们的行为是触碰了社会的底线,人性的底线。
该案涉及面广,波及到山西到山东两省,形成了一个婴儿贩卖团伙犯罪集团,涉案人员数十人,从2015年开始,山西临沂籍母女王某、刘某通过线下贩卖婴儿,从中获取暴利,违法犯罪,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她们还是受到了法律的审判,王某、刘某母女组织贩卖儿童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涉案人员被判处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根据具体犯罪量刑。
这种丧尽天良,丧失人性,拐卖儿童的行为,罪大恶极,天理难容,对于她们的刑法处罚,无不让人拍手称快,她们该死,迟早还是躲不过法律的追究。
如果说人的贪欲得不到控制,而丧失了本性,一切以利益为出发点,来触碰法律为代价,那么她们就是该死,也是自己作死,这种获取利益的方式是极端的,是特别可恨的,自然最终还是将自己推向无底深渊。
打击违法犯罪,严厉审判这种违法犯罪行为,遏制贩卖人口,必须对于这类丧失人性的行为处以极刑,同时也希望全社会都能对于这种人贩子进行监督,维护社会安定,打击违法犯罪,解救无辜儿童,还社会朗朗乾坤,同时这个案件的审判也希望能起到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