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象山一条宠物狗被撞,狗主被认定主责,律师:未牵狗绳有过失, 你怎么看?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697736541260742915/

2个回答

谢邀。我认为这种情况下,根本不是狗主负主责的问题,而应该是狗主负全责。只要遛狗不牵绳,就是狗主人的责任,应该赔偿车辆所有人的车损。

我不理解交警最初为何仅认定狗主人为次要责任,后来才改为主要责任。这种认定仍然还是有问题的,狗和车辆其实都被视为财产,在狗到处乱跑的情况下,狗被撞死也跟司机没关系。

很多城市都出台了养犬的相关规定,例如首先要办狗证,不允许养大型犬烈性犬,遛狗需要牵绳。一些城市连遛狗绳的长度都进行了规定,例如不得超过两米。像杭州,还对遛狗时间进行了规定,要求不得在大多数人活动的时间遛狗。规定不可谓不细。问题在于,就是有人置若罔闻。根子还是在于没有人管理,对违规者没有处罚。

像狗不牵绳被汽车撞,其实已经有类似的判例了,都是判定狗主人负全责的。狗被撞了也是白撞,倒是给人车辆造成损失,还要赔偿车辆的损失。我认为这种判例才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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