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国外的处罚 不止是中国,在同时期的国外都对通奸罪有明确规定。如古希伯来的《摩西法典》规定:和奸罪处绞刑,如果是与已订婚的少女通奸,则除以石刑或火刑。古印度《摩奴法典》对通奸的处罚更为恐怖,要处以兽刑(即由恶犬咬死)。即使到了1810年,法国还依然保留着“通奸罪”这一罪名,规定:通奸者,处三个月至二年拘役。 7、现代社会大多已经废除通奸罪
到了现代社会,除少数阿拉伯国家外,世界各国已基本将“通奸罪”废止。阿拉伯国家处理通奸最常见的刑罚便是“石刑”,即将人埋入沙土用乱石砸死。 新中国成立之初,也曾规定过“破坏婚姻家庭罪”。但1979年第一部刑法颁布后,通奸罪并未被列入,只是规定了与军人配偶通奸以破坏军婚罪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