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120万是最低赔偿
2009年国际民航组织再次将严格责任的赔偿限额提升至11.31万特别提款权,折合人民币大概120万元,这部分是无论承运人如何,都必须理赔的。“理论上120万是最低的赔偿。”
而此次马航做的先期偿付实际也是《蒙特利尔公约》此前提出的,家属可以用这部分款项提起诉讼或者缓解经济需求。
不过,也有规定称200-300万的赔偿才算合理。另外,索赔额度在11.31万特别提款权以上的部分,如果承运人无法证明自身没有过错,也无法证明驾驶员没有不当行为或者事故是由劫机等造成,那么这部分赔偿理论上是没有上限的,赔偿多少取决于具体损失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