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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物业纠纷案件多发 业主期待优质服务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福清市诸多住宅小区拔地而起,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其肩负的责任和义务也愈发重大,但物业服务纠纷也越来越多……。近日,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深入采访。

物业纠纷案件多发

“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没有按合同和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大多数的物业工作人员没有从业资格,物业处的配置人数也远远低于合同规定人数,而且人员不稳定,更换十分频繁,叫我们哪能住得安心,有些人拒缴物业费其实是情有可原的。”家住西区的陈先生说,他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感到失望。

“这两三年,我们小区主动去交物业费的人比较少,这其实就可以看出我们业主对物业公司是不满意的,物业公司抱怨物业费难收,甚至去起诉业主,其实我们拒交物业费也是出于无奈,物业服务水平低下,我们也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制约他们,只能拒交物业费进行抗议。”某小区业主王女士说。

“2012年,福清市物业纠纷案件只有几十件,到了2013年增长到200多件,今年更多,截至10月末,物业纠纷案已达到500多件,上升趋势十分明显。”福清市法院法官魏益钦说,近年来,在福清市发生的物业纠纷案件中,有许多案件都是业主和物业公司发生矛盾,业主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进行抗辩,最后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而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主要是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的满意服务。尽管很多业主不同意缴纳物业费,但因为维权成本高,再加上缺乏法律意识、取证难、业主委员会成立率低,最后很多业主都无奈被动接受物业公司继续入驻。

在采访过程中,不少物业公司负责人也表示,部分业主不能清楚界定物业公司的具体职责。他们认为,小区内的任何事件都得由物业公司包揽,一旦物业工作人员拒绝业主的要求,物业公司便会被业主扣上不负责、不作为等“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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