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母女俩组织一批人贩卖婴儿到山东,双双被判死刑,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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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作孽行为,就是在作死,没有任何理由去同情这种人,买卖婴儿,丧心病狂,让人看着不寒而栗,而且是母女带头作案,对于这种人,该死,判得好,这种人伤害的是那么多的家庭,那么多的孩子被她们当成了买卖,她们的行为是触碰了社会的底线,人性的底线。
该案涉及面广,波及到山西到山东两省,形成了一个婴儿贩卖团伙犯罪集团,涉案人员数十人,从2015年开始,山西临沂籍母女王某、刘某通过线下贩卖婴儿,从中获取暴利,违法犯罪,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她们还是受到了法律的审判,王某、刘某母女组织贩卖儿童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涉案人员被判处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根据具体犯罪量刑。
这种丧尽天良,丧失人性,拐卖儿童的行为,罪大恶极,天理难容,对于她们的刑法处罚,无不让人拍手称快,她们该死,迟早还是躲不过法律的追究。
如果说人的贪欲得不到控制,而丧失了本性,一切以利益为出发点,来触碰法律为代价,那么她们就是该死,也是自己作死,这种获取利益的方式是极端的,是特别可恨的,自然最终还是将自己推向无底深渊。
打击违法犯罪,严厉审判这种违法犯罪行为,遏制贩卖人口,必须对于这类丧失人性的行为处以极刑,同时也希望全社会都能对于这种人贩子进行监督,维护社会安定,打击违法犯罪,解救无辜儿童,还社会朗朗乾坤,同时这个案件的审判也希望能起到警示作用。
这实在是大快人心!像这种以拐卖儿童为生的人间恶魔,就该受到法律严惩。既然她们终结了无数家庭的一生幸福,那么法律就要终结她们的肮脏性命,这就是死刑保留的重要意义。
据报道,2015年开始,山西籍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母女二人及一些家庭成员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各种途径收买数量众多的婴儿,并通过山东籍被告人王传宾、李秀山、徐庆全等人将婴儿送往山东进行贩卖。山东籍被告人徐庆全、燕少付、陈广州明知是贩卖的儿童,仍自己收买或者帮助亲属收买用于收养。
2017年6月27日,刘利萍、徐庆全携带一男婴去往山东贩卖途经阳泉时,被公安机关查获,整起大案就此案发。让人义愤填膺的是,王喜娥与刘利萍是母女关系,一对母女竟然勾结起来,狼狈为奸、作恶多端、犯下了累累罪行,昧着良心将无数儿童从亲生父母身边夺走,让他们及其父母分隔一方、肝肠寸断,让无数家庭支离破碎、失去幸福,实在是丧尽天良!
显然,王喜娥、刘利萍母女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并且拐卖儿童数量巨大,属于情节特别恶劣。因此,法院认为根据本案拐卖儿童的数量,结合各被告人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我认为,像这种丧心病狂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就应该一律判处死刑。只有这样,才能让人贩子罪有应得,才能让那些想铤而走险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有所畏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止拐卖人口犯罪的肆意猖獗。而这,就是我们保留死刑的重要意义。
这个案子判得好,对贩卖人口的判处死刑可谓是依法处理。应该大力宣传这种案例,以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很难理解为何有人贩子这种天怒人怨的玩意存在。
这个犯罪团伙从2015年开始作案,直到2017年被查获。据新闻报道,一共贩卖了数名男婴。最终团伙首犯山西王姓母女被判死刑,其山东的下线被判处无期徒刑。时至今日,这种挑战人类底线,利欲熏心的犯罪竟然还有人进行,实在是触目惊心。
这个案子说明了几个问题:其一被贩卖的都是男婴,这就说明了还是有不少家庭希望有个男孩。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变一变,天价彩礼不是摆在那里的么。貌似如今女儿已经更抢手了吧。
其二新闻报道中提到贩婴团伙通过多种手段找到男婴,这其实说明除了拐骗而来,怕是也有婴儿的亲身父母参与其中吧。这种人简直不是人,每次看到有人生孩子卖掉赚钱 都觉得这不是人。
其三除了贩卖的人有罪,收买孩子的也有罪。在拐卖儿童这种犯罪中,买家和卖家都是有罪的。都应该加以处理。